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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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条款包含十三项保障内容,但不同的保险计划可能包含不同的保障内容,被保险人所购买保险计划的具体保障内容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障内容为准。请仔细阅读所购保险计划的保险单和本保险条款的内容。.
(一)意外身故、残疾及三度烧伤
(1)意外身故和终身残废
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遭遇意外伤害从而引起身故或终身残疾,保险人将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给付身故赔偿金,或者按照《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中规定的比例,根据保险单中注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失踪,并且人民法院因此宣告被保险人已经死亡,保险人将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身故赔偿金。如果此后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仍然在世,支付给受益人的所有保险赔偿金则必须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受益人退还给保险人。
(2)三度烧伤
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遭遇意外伤害并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导致《意外三度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中所述的烧伤,保险人将按照《意外三度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规定的比例,根据保险单中注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二) 海外急诊、医疗、住院或牙科费用
如果由于旅行中的意外伤害或疾病,被保险人直接在国外支付了合理的紧急医疗费用、住院治疗费用或门诊费用,保险人将按照下列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如果由于旅行中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直接在国外支付了合理的紧急牙科治疗费用或手术费用,保险人也将按照下列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的各项保险金之和不得超过该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
1)如果被保险人住院或门诊治疗费用总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被保险人必须及时联系保险人,告知有关治疗情况。如果有关费用已经由本保险合同承保,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将为被保险人的住院治疗费用提供担保,保险人将直接与医院或其他服务机构结算费用。如果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无法安排住院治疗费用的担保事宜,当被保险人回到中国后,经保险人批准确认,保险人将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2)被保险人必须尽量减少医疗、住院费用支出。如果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应当回到中国后接受治疗,但是被保险人不同意回国治疗,如被保险人拒绝,保险自拒绝之时终止且医疗费用仅赔付终止之前的。
3)实际的医疗、住院和牙科费用以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
4)合理的紧急医疗费、住院费、门诊费按照合格的医师提供医疗咨询和治疗服务时通常收取的医疗诊断费、处方费、手术费、急救车辆费、住院食宿费、医药费、X光检查费、护理费和医疗用品费为准。以上费用以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并且不得超过在没有任何保险保障时可能产生的费用总额。
5)本合同承保因为意外伤害而支付的合理紧急牙科治疗费用或手术费用,但相关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必须由合格的医师提供。
6)合格的医师或牙医提供的处方须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规定。
7)如果被保险人有权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或依据任何医疗保险取得相应的补偿,则保险人仅负责给付剩余部分的保险赔偿金。
如在保险单上有特别注明,本保障将涵盖被保险人回到中国后进行后续门诊治疗的费用。如果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后需要进行后续门诊治疗,被保险人或者与被保险人同行的人员必须尽快联系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的救援团队,以便符合理赔标准。
被保险人返回中国进行后续门诊治疗的费用保障,在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终止日期到达后的连续30天内,或者自被保险人返回中国之日起的连续30天内(以时间在先者为准),仍将有效。保险人还将承担自被保险人返回中国之日起30天内,在国内发生的合理的后续门诊治疗的费用。
对于此项后续门诊治疗费用,保险人给付的最高金额以保险单上所载保障(二)“海外急诊、医疗、住院或牙科费用”保额的10%为限。所有保障(二)项下给付的最高赔偿总额合计,包含此国内医疗保障,以保险单上所载保障二“海外急诊、医疗、住院或牙科费用”的保额为限。
中国后续门诊医疗费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时,保险人将给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1、被保险人在国外旅行中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并因此在国外接受了合格的专业医师诊治;并且
2、中国后续门诊治疗的直接原因是在国外旅行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疾病,且该意外伤害或疾病属于本保险保障范围之内;并且
3、被保人自回到中国之日起30天内或者在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终止日期到达后的30天内(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接受门诊治疗。
(三) 海外紧急医疗救助、医疗转运和送返(或丧葬费)
保险人已经指定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协助被保险人处理海外发生的一切紧急医疗事件。被保险人可以随时联系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单中提供了该公司的详细联系信息。
(1)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在国外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伤害或疾病,并接受了以下规定的1]项至4]项救助服务,保险人将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但赔偿金总额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最高限额为限:
1)医疗转运和送返
如果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从医学角度以及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出发,认为最适合将被保险人转运到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和/或将被保险人送返回中国境内的医院接受治疗,或者将被保险人送返回中国原住地接受治疗,则将实施医疗转运和/或送返。
2)遗体送返费或国外丧葬费
如果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在国外身故,被保险人的遗体将被送返中国原住地,遗体送返费用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金总额为限;或者在国外安葬或火化时,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实际产生的合理丧葬费,丧葬费总额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金总额为限。
3)送返未成年子女
如果被保险人的未成年子女与被保险人同行,但因被保险人需要接受住院治疗、医疗送返回国或身故,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将安排被保险人的一名直系家庭成员、朋友或被保险人的其他随行人员陪送被保险人的未成年子女回国,保险人将因此支付回程途中的单程经济舱等级机票费用;如果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认为国外没有适合陪送的人员,将安排被保险人的一名国内直系家庭成员接送上述未成年子女并立即返回中国,保险人将因此支付往返程经济舱等级机票费用及旅行签证费用。
4)送返随行人员
如果被保险人与一名直系家庭成员和/或其他随行人员同行,但途中因被保险人需要接受住院治疗、医疗送返回国或身故,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将安排一名直系家庭成员或一名其他随行人员返回中国原住地,保险人将因此支付单程经济舱等级机票费用。
5)附加医疗救助服务
在国外期间,被保险人还可以享受以下附加医疗救助服务:
·接受由医疗顾问人员提供的海外紧急医疗服务;
·发生紧急事件时,向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雇主发送紧急信息;
·在本合同承保范围内,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将为海外紧急住院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提供书面担保。如果超出本合同承保的范围,在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书面担保前,被保险人必须选择其它支付方式自行支付。
6)慰问探访
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必须返回中国参加直系家庭成员的丧礼,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将安排被保险人回返中国原住地,保险人将因此支付合理的单程经济舱等级机票费用,但费用总额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金总额为限。
(2)适用于本条规定的保险金给付的说明:
1)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可以返回中国之日起或者被保险人已经实际返回中国之日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在本条款规定中享有的权利将因此终止失效。
2)未经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事先批准同意并作出相应安排,如果被保险人支出的住院治疗费用和/或门诊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人民币,保险人将不予承担超出部分的治疗费用。
3)保险人将支付上述第5.3.1条1)项至5)项中规定的救助服务费用,但赔偿的费用总额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各类救助保险赔偿金总额为限。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超过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赔偿金限额,差额部分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受益人自行承担。
4)转运和送返费用包括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安排的运输、运输途中医疗护理及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之费用。
5)具体采用的转运和送返交通工具将由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而定,包括安排必要的运输工具、必要的医疗护送人员以及其它必要的医疗物品。必要的运输工具可能包括空中救护机、陆地救护车、普通民航班机、列车或其他适合的交通工具。
6)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安排有关转运和送返服务并支付运输费用时,其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自行决定采用列车头等包厢、经济舱航班或出租车等合适的运输方式。
7)送返遗体的费用包括尸体防腐处理、尸体储存、火化、运输和骨灰盒等费用。
(3)提供救助支援服务的条件
当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有关救助支援服务时,被保险人在此同意,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的援助部门有权自行决定并采取适当必要的救助支援措施。
1) 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完全根据被保险人的医疗状况作出决定。
2)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均不能代替当地急救组织的工作,也不予支付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
3) 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指派的医生将与当地的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并且必要时,将与被保险人平时就诊的医生取得联系,以便收集有关信息,从而可以作出最适合被保险人当时健康状况的决定。
4) 如果被保险人拒绝接受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全部或部分决定,保险人将不予承担相关的责任,并且当被保险人拒绝接受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决定之时起,被保险人将丧失本合同项下享有的一切权利。
5) 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决定医疗转运和送返时采取的运输工具、最终的目的地以及被保险人所需的治疗。
6) 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应根据当地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转运和送返过程进行适当介入。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救助支援服务时,必须事先取得有关机关的授权或批准。
7)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罢工、暴动、内乱、自由行动或活动之限制、怠工、恐怖袭击、内战或对外战争、因辐射源或任何其它天灾事件所引发的后果而导致约定的服务发生延迟或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则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和保险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被保险人必须将其所有交通票据的所有权转让给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并且,被保险人必须保证届时将未使用的交通票证寄给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或者被保险人从发售交通票据的机构获得退款后,将补偿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因此支付的费用。
(四) 行李延误、丢失、损坏或被盗
(1) 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搭乘的当次机场航班、列车或邮轮公司托运的行李在出外旅行途中发生丢失、误送或失窃,并且当被保险人抵达国外目的地时非本人原因未能在十二个小时内取回托运的行李,保险人将赔偿合理的、个人必需的行李费用。
申请行李延误赔偿时,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被保险人的随身行李原计划到达其目的地和实际到达时间之间的差额计算。
对于在国外旅行途中失窃、非因被保险人故意而造成的意外损坏或永久灭失的随身行李或贵重物品,保险人将赔偿有关修理费用或其实际价值。
(2)适用于本条规定的保险金给付的说明:
1)如果被保险人可以向公共承运人索赔损失但并未取得全额赔偿,保险人将赔偿不足的差额部分。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必须首先向公共承运人提出索赔。
2)当计算应付的赔偿数额时,保险人将根据丢失财产的使用时间和磨损情况进行折旧处理。折旧的数额由保险人决定或双方约定,折旧计算表见本条末尾部分。折旧数额将以财产的全部使用年限为基础。
3)保险人可以赔偿随身行李和贵重物品的修理或重置费用(根据使用时间和磨损情况扣除折旧费用)。保险人还可以直接修理或重置随身行李和贵重物品,而不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但投保时另有约定除外。
4)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单项物品、成对物品或成套物品的原始购买价格或单项物品限额为限。
5)如果被保险人的所有贵重物品在旅行途中全部丢失、失窃或损坏,保险人给付的全部贵重物品的保险赔偿金将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贵重物品限额为限。
6)如果被保险人的随身行李和贵重物品已经被发现,被保险人必须尽快以挂号信件方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前,被保险人必须首先追回损坏或丢失的物品。如果损坏或丢失的物品由本合同承保,保险人仅负责修理损坏的物品或承担损坏物品的修理费用,或者负责重置丢失的物品或承担丢失物品的重置费用。保险人将根据上述第二项附注的规定扣除折旧费用。如果保险人已经重置丢失或损坏的物品或支付丢失或损坏物品的赔偿费用,被保险人必须将保险人已经支付的赔偿金额与保险人计算的损坏或丢失物品价值间的差额退还给保险人。但是,如果被保险人知道物品已经发现之日起十五天内未追回该物品,保险人将认为被保险人已经放弃该物品,因此有权追回该物品,该物品的所有权也将自动转移至保险人。
7)如果被保险人能够从公共承运人或第三方处取得迟延、丢失、失窃或损坏的随身行李或贵重物品的赔偿,保险人将仅负责赔偿损失的差额部分,并且该保险赔偿额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赔偿金总额为限。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公共承运人索赔,保险人将减少被保险人可以从公共承运人处获得的补偿,只补偿差额部分。
8)如果已经证实被保险人的随身行李和贵重物品已经永久灭失,保险人根据本条规定进行最终理赔时将扣除已经支付的行李迟延赔偿金。
财产折旧计算表
项目 扣除比例
衣物 每年20%
鞋类 每年30%
化妆品 每年50%
体育用品 每年30%
箱包、背包和旅行包 每年10%
音频设备、视频设备、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其它电子设备和配件 每年30%,或者同一型号产品当时的实际价格(以价格较低者为准)
(五)旅行延误
(1)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在被保险人的旅行途中,如果被保险人预订的国际航班、国际列车、国际航运船舶因以下原因发生延误且延误时间超过六(6)个小时以上,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赔偿金数额进行赔偿:
1)出发时发生的重大火灾、暴雨或水灾;
2)被保险人预订的空中交通工具、列车或船舶发生机械故障或因构造缺陷造成机械故障;
3)被保险人所乘坐的交通工具遭遇劫机、罢工或自然灾害;
4)机场、列车或邮轮运输公司的员工发起劳工行动。
保险人将以六个小时延误时间为单位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最高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赔偿金总额为限。
申请旅行延误赔偿时,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国际航班、国际列车、国际航运船舶正常情况到达目的地时间和实际到达时间之间的差异计算。
(六)转机延误
(1)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在被保险人的旅行途中,如果被保险人预订的国际航班、国际列车、国际航运船舶因以下原因发生延误,从而错过之后的转机、转运国际列车或转运船舶,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赔偿金数额进行赔偿:
1)出发时发生的重大火灾、暴雨或水灾;
2)被保险人预订的空中交通工具、列车或船舶发生机械故障、停航或因构造缺陷造成机械故障;
3)发生劫机、罢工或自然灾害;
4)机场、列车或邮轮运输公司的员工发起劳工行动。
如果首个航班、列车或船舶行程延误时间连续超过十二(12)个小时以上,而且没有其它可供选择的交通工具,保险人将以十二(12)个小时延误时间为单位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但赔偿金总额以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赔偿金数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符合取得以上保险赔偿金的资格条件,蒙迪艾尔旅行援助服务有限公司将安排合理的隔夜宾馆住宿和交通工具,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数额补偿相应的费用。
申请延误赔偿时,赔偿金的数额以实际抵达转接站至其搭乘替代交通工具继续前行时止的时间为准进行计算。
(七)个人钱财被盗
(1)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被保险人存放于以下场所的随身现金如果在旅行途中被盗,保险人将按照被盗的实际数额予以赔偿:
1)存放于被保险人入住宾馆提供的加锁安全保存箱内;
2)被保险人本人随身携带。
(八)旅行证件丢失
(1)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的护照、个人文件或旅行支票在国外丢失或失窃,保险人将向被保险人赔偿因重新取得护照、个人文件或旅行支票的费用,包括因重新取得护照、个人文件或旅行支票而支出的合理、必要、额外的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
(九)旅程缩短
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1) 旅行开始后,如果由于以下发生于国外的事件导致被保险人无法继续预定的行程,此后不得不直接从国外返回中国,保险人将赔偿被保险人预先支付的、尚未使用的、不可退款的或者因此丧失的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
1)被劫机;
2)因身体原因需住院治疗或接受医疗转运和送返;
3)被保险人的直系家庭成员发生身故、严重受伤或严重疾病;
4)公共承运人的员工突然爆发罢工;
5)在预定的目的地突然爆发暴乱或自然灾害。
(十)旅程取消
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如果在被保险人预定的旅行开始日之前30天內并且购买本保险后,由于以下任何一项非被保险人所能控制,或被保险人无法预期、亦非故意的情况,在任何时候导致行程取消,保险人将赔偿被投保人/被保险人预先支付且无法通过任何其他方式退回的旅行和住宿安排取消罚金和押金,不过,行程取消保障,只有在旅程开始7天前购买本保险才能享有。
1)投保人以及保险凭证上所列明的被保险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和/或未成年子女)死亡、受重伤或患重病。
2)被保险人的计划旅行目的地因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发生不可预测的罢工、暴动或民间骚乱。
(十一)个人责任
(1)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如果由于被保险人的个人责任导致旅行途中发生以下情况,从而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时,保险人将向被保险人给付相应的保险赔偿:
·第三方身故或意外伤害,和/或
·第三方的财产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
以上情况系由旅行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或一系列意外事故所导致。
对于被保险人在解决索赔、进行辩护时支付的合理法律费用和律师费等,保险人也将予以赔偿。是否属于合理费用由保险人决定或双方约定。保险人有权决定是否代表自身或代表被保险人参与辩护,或者直接向第三方支付赔偿。
保险人有权向其他相关当事方追索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但相关追索费用由保险人自行承担。
保险人进行追索调查或实施追索程序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二)旅行援助服务
(1)24小时旅行咨询热线服务
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前或旅行途中需要相关的旅行咨询服务,蒙迪艾尔旅行援助北京服务有限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提供以下服务:
1)与被保险人预定的行程相关的基本旅行咨询服务,以及关于被保险人预定目的地的信息服务;
2)关于外国签证要求的信息服务;
3)旅行保险索赔的通知和建议支持服务;
4)为被保险人提示最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2)24小时礼宾热线服务
如果被保险人在国外旅行期间需要个人专属服务,蒙迪艾尔旅行援助北京服务有限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提供以下服务:
1)在发生医疗或旅行方面的紧急情况时,提供紧急信息传送服务,即将届时发生的紧急情况通知被保险人的家人和/或朋友;
2)通过电话向被保险人提供就医方面的信息,包括医师、医院、诊所、牙医、牙科诊所的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营业时间;
3)距被保险人最近的律师或法律执业人员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并在可以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同时提供该律师或法律执业人员的工作时间;
4)在紧急住院治疗时,向被保险人的家人提供告知服务;在被保险人身处国外时协助安排或更换票务;
5)通过电话提供简短翻译服务,并提供中文/当地语言翻译师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6)向被保险人指示最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并且提供如何在国外获得紧急护照的信息;
7)提供如何找回丢失行李的建议;
8)在发生紧急医疗事件时,协助租车、预订酒店。
享受上述服务项目,有可能产生第三方费用(如律师费,或翻译费等);由使用上述服务所发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由被保险人另行付费。
(十三)国内旅行扩展保险
(1)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的保险单中规定了相应的国内旅行保险扩展条款,保险人将自动扩展承保以下保险责任在中国境内相关的承保范围:
·保障范围之(一):意外身故、永久残疾及三度烧伤
·保障范围之(三):海外紧急医疗救助、医疗转运和送返(或丧葬费)
·保障范围之(九):旅程缩短
·保障范围之(十二):旅行救援保障服务
保险单对以上各项承保范围规定的保险赔偿金限额也将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旅行。
对于“保障范围之(十二)”,“旅行”是指保险期内中国境内旅行期间发生的,从被保险人离开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点、工作地点或其它居留地点直接前往国内目的地之日起,并于以下日期结束的旅行:
§当被保险人抵达日常居住地点或工作地点;或者
§保险单中规定的或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单失效日期;或者
§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应当返还家庭原住地接受治疗的日期(上述日期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旅行的目的是为了到距离日常居住地点或工作地点250公里以上的其它地点。
(十四)家居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下列承保风险造成其在境内经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居物品的损失或损坏:
1)火灾;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
3)经常居住地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
4)盗窃或抢劫。
保险人将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支付重新购置价或修补费用, 支付的费用将不超过以下金额中的较少者:
1)损失发生当时的全部修补费用;
2)损失发生当时的重新购置价;
3)保险单所载的本保障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家居物品被损坏且无法合理经济地修复,则视为该物品遗失,赔偿金额的计算为该物品的重新购置价,但以保险单所载本保障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当计算应付的赔偿数额时,保险人将根据损坏物品的使用时间和磨损情况进行折旧处理。折旧的数额由保险人决定或双方约定,折旧计算表见本条末尾部分。折旧数额将以财产的全部使用年限为基础。
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居物品损失可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赔偿,保险人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
财产折旧计算表
项目 扣除比例
衣物 每年20%
鞋类 每年30%
化妆品 每年50%
体育用品 每年30%
箱包、背包和旅行包 每年10%
音频设备、视频设备、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其它电子设备和配件 每年30%,或者同一型号产品当时的实际价格(以价格较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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