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财产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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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承保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不包括本保险合同“不保财产”项下列明的财产)因保险单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由于外来原因所致被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对于井下工具仅承保第三条中第(三)款列明的风险。 当保险财产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损失或损坏,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雇员、受托人有权在不损害本保险权益的情况下进行施救、出差和抗辩以及保护和追偿本保险财产或财产的任何部分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对于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根据在这项保额中他们所占的比例给予支付。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在财产发生损失以后的追偿、救助或保护被保险财产的 任何行为不应认为是对委付的放弃或接受。 当发生了第三条第(三)款的保险责任以后,如果为回收井下钻柱所产生的救助和施救费用(不包括前述除外者),保险人对于这项费用的支付比例将不超过发生事故的当时井下钻柱价值与发生事故当时井价值加该钻柱价值的比例。但保险人对这项费用的赔付责任将不超过发生事故当时井下钻柱的价值。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