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保证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与融资合同的期限一致。 |
发行机构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由于投保人未依约支付购买设备所欠任何一期款项,致使被保险人未能如期收回其融资款项,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6 个月,投保人仍未履行规定的还款义务,保险人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未收回的融资款项。 被保险人因发生本保险条款第四条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不含律师费)及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事故发生时未收回的融资款项的10%为限。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