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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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
以住院或日间留院方式治疗所患伤病(包括慢性病急性发作的稳定治疗)产生的费用包括:
1) 住院床位费及膳食费用;
2) 重症监护室使用费;
3) 由合格护士提供护理的收费、手术室费;
4) 包括会诊在内的医生费用、专科医生费和麻醉师费用;
5) 包括病理检验及X光检查在内的诊断及手术程序;
6) 整形重建手术(包括门诊治疗)费用,即因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必需恢复自然功能或状态的整形重建手术,且相关治疗是在事故或疾病发生后的12个月内实施,且保险处于有效期内;
7) 由医生或专科医生开出的药物和敷料及医疗器械,包括传统中药;
8) 康复治疗(包括门诊治疗)费用,即3天或以上住院治疗后,在获认可的医院康复科进行的康复治疗,且必须是在出院后14天内进行。相关治疗必须是由专科医生推荐且由专科医生亲自指导。相关治疗包括特殊治疗室使用费、物理和/或语言矫治费,及其他通常由康复病房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9) 住院治疗前后分别最多60天以内的相关门诊治疗。
急诊交通费用: 被保险人因急诊需要住院或日间留院,经医生或专科医生认为有医疗必要而使用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护送被保险人往来医院接受治疗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本保障内容不包括租车费用。
护送转院:
当发生紧急情况且当地无法提供所需治疗时,需将被保险人护送转院至由保险人确定的最近的合适医疗机构,并以住院或日间留院方式入住医院而产生的费用。保险人的医疗顾问将决定转送医院的最佳交通方式以及被保险人将转送的最佳医院。
护送转院需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且在转院前需要主治医生或专科医生提供给保险人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紧急情况发生所在地无法进行所需治疗的确认书。
本合同保障内容不包括所有因怀孕及分娩而产生的护送转院费用,除非因属于怀孕并发症的保障内容而需要护送转院。也不包括在非认可的滑雪场所或类似的冬季运动场所产生的海空救援或登山救援费用。 本保障内容包括:
1. 护送转院费用,包括因医疗必需,护送被保险人往来治疗的另外一名人员的交通费用;
2. 被保险人以日间留院方式接受治疗时往来医院治疗的交通费用;
3. 保险人以住院方式接受治疗入院后,一名陪护人员往来医院探望该被保险人的交通费用;
4. 被保险人及一名陪同人士返回居住国或护送转院前所在国家的经济舱机票费用;
5. 入住医院前后短期内在专科医生治疗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和陪护人员的非医院住宿费用。
门诊手术:
被保险人接受门诊手术所实际发生的手术费。本合同保障内容包括门诊内窥镜检查的费用,包括:胃镜检查、支气管窥镜检查、结肠镜检查、阴道镜检查,但不包括腹腔镜检查和关节腔镜检查,这两项检查可根据住院护理保障内容获得赔付。
电脑断层扫描(CT)、正电子电脑断层扫描(MRI)及核磁力共振扫描(PET):
以住院病人、日间留院病人或门诊病人接受的扫描检查,这些检查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授权批准。
肿瘤:
以住院、日间留院或门诊方式进行的与癌症相关的医疗必需的诊断和治疗(包括姑息治疗)。
器官移植:
本保单承保以下器官移植费用:心脏、心/肺、肺、肾、肾/胰腺、肝、同种异体骨髓、自体骨髓。
住院精神科治疗:
在医院的精神科接受住院治疗。所有保障须事前获得保险人授权,所有治疗均需由注册精神科医生直接监督进行。
如治疗前未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确认,保险人将不承担理赔责任。但是,由医师(而非精神病专科医生)初步会诊导致的精神病转诊费赔偿不需得到事先授权批准。
牙齿意外受损:
因意外损坏天然健全牙齿后10天内在医院急诊室或者牙科诊所进行的治疗。后续随访治疗仅限一次就诊,且须在第一次治疗后的30天之内进行,并且事前须获保险人授权同意。因进食发生的牙齿意外损坏不在保险范围内。
妊娠并发症:
女性被保险人在产前阶段或分娩时发生的疾病,需要获认可的妇产科专科医生进行治疗而产生的费用。因人工受孕而产生的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早产或多胞胎,不属于本合同保障范围。 本合同内容自合同生效日或投保日(以较晚日期为准)起首个12个月后发生的相关费用可获赔付。
父母医院留宿费用:
年龄低于18周岁作为住院病人入住医院的被保险人需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进行陪护所产生的医院住宿费用。
遗体转运及安葬: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病导致身故,被保险人遗体或其骨灰运至国籍所在国或居住国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或按照死亡发生地的惯例进行合理安葬或火葬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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