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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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费用保险:
保险人同意根据本保单的综合单一责任限额、条款和条件的规定,补偿被保险人因:
(a)为控制或试图控制任何和所有失去控制的被保险井包括由于被保险井失去控制而直接导致其它失去控制的井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支出,但是这种费用、支出仅以本第一部分“井控费用保险” 2B节规定的井得到控制之前产生的为限;
(b)为扑灭或试图扑灭
〔1)被保险井引起的地而或水底的火灾,或因被保险井失去控制直接引起的任何其它井的火灾的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和支出,
〔2)可能危及被保险井的地而或水底的火灾的费用和支出。只要尽快通知保险人,救护井便自动暂保,费率由保险人确定。
重钻/额外费用:
根据本保单综合单一责任限额、条款和条件的规定,保险人同意补偿被保险人因发生本保单第一部分项下索赔事故而恢复或重钻被保险井或其任何井段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和合理支出,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1)保险人仅补偿被保险人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法恢复或重钻一口井吋的费用和支山。
2)如果井流可以安全地转入生产,包括通过留在被保险井内的钻杆,或通过为控井而钻的救护井来转入生产,那么对这种井的恢复或重钻,本保单第二部分不负任何责任。
3)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下述情况产生的费用和支出:(i)对正在钻进的井,重钻深度超过失去控制〔按本保单第一部分第2条定义)吋的深度,(ii)对生产井或关闭井,重钻深度超过了该井失控前正在生产或可以生产的地层。
4)对1在钻进的井,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的重钻责任不超过原井钻进到失去控制或发生火灾的深度吋所发生费用的130%
5)对生产、关闭或修理的井,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的责任将不超过原井钻井费用的130%,另外加上从原井开钻到发生本保单第一部分项下索赔事故期间因实际通货膨胀导致的额外费用,但每年的通胀率以10%为限。保险人的最终责任不超过原费用的250%
6)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在本部分项下承担的费用和支山的责任即告终止:
(1)自引起本部分项下承保责任的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本保单注销或终止之日起的540天内仍未开始恢复作业或重钻作业,以上日期以后者为准;
〔2)重钻已达本部分第1条3)款规定的深度,并且井已恢复到发生索赔事故前的状况,或可以使用常规的设备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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