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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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机身一切险
1.1 保险人负责赔偿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飞机因本保单非除外责任导致的意外损失或毁坏,包括被保险飞机失踪,即飞机起飞后60 天内没有任何消息,并有权选择货币赔付、重置或修理等任何一种方式进行赔偿,但保险人依据本项责任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飞机的保险金额,并要扣除本合同条款第1.3.3 项所规定的金额。
1.2 如果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飞机投保了飞行风险,保险人将在保险金额之外另行赔付被保险飞机毁坏或紧急迫降后为保证飞机即时安全而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应急救助费用,此费用赔偿以不超过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飞机的保险金额的10%为限。
第二部分:第三者(非乘客)责任险
被保险人对于由被保险飞机或从被保险飞机上坠落的任何人或物对第三者(不包括机上乘客)造成的、意外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有责任支付并且要付的补偿性赔款(包括被保险人被判决需要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惩罚性赔款),由险人予以赔偿。
第三部分:乘客责任险
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于下列损害依法有责任支付并且要支付的全部补偿性赔款(包括被保险人被判决需要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惩罚性赔款):
1. 乘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人身伤亡;
2. 由于被保险飞机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乘客行李或其个人物品的损失或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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