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十六周岁以上(含十六周岁)六十五周岁以下(含六十五周岁) | 保障期限:1年 |
发行机构 | 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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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投保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