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年满十八周岁至四十五周岁 | 保障期限:三十年期 |
发行机构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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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10年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合同及《民生附加抗霾宝防癌疾病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起,本公司按本合同及《民生附加抗霾宝防癌疾病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