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定期寿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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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交费期间身故,我们另给付相当于未到期保险费的金额,并入“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交费期间全残,我们另给付相当于未到期保险费的金额,并入“全残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