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方式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方式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
发行机构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选择的领取方式给付养老保险金。 1.选择一次性领取的,本公司给付养老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选择按年或月领取的,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并保证给付10年。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本公司继续给付至保证期间届满为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领满10年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其身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其所交保险费的1.25倍(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上述“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或生日。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为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为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确定的退休年龄。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