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按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年金。本合同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被保险人在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因提前退休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领取的,其年金领取起始日为办妥手续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或被保险人生日。投保人可从下列年金领取方式中选择一种,作为被保险人领取年金的方式:
(一) 一次性领取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按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一次性给付年金,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二) 按年领取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将根据当时我们规定的年金转换标准,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全部转换为按年领取的年金。我们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以固定标准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同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我们按其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账户
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由投保人决定给付方式,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全残,我们按其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由投保人决定给付方式,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