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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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较大者:
(1)本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减去已给付的年金总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年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的各年金领取日仍然生存,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的年金领取金额给付年金,本公司对本主合同所负的年金给付责任,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1)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则首次年金领取金额等于本主合同的基本年金金额,之后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较小者。
本主合同的基本年金金额×(1+6%×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后经过保险合同周年日的次数)
本主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2.2倍;
(2)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该保单年度上述年度领取方式下年金领取金额的8.5%。
如果您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您的年金领取方式为现金领取。
如果您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年金
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您和本公司约定的其他领取方式。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仍然生存,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1)如果年金领取期间为10年,满期生存保险金等于本主合同的基本年金金额的1.6倍;
(2)如果年金领取期间为20年或至被保险人100周岁,满期生存保险金等于本主合同的基本年金金额的2.2倍。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可分配盈余,如有可分配盈余,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本公司会每年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派发红利当时,本主合同必须有效,同时您已交足所有应交的保险费,您方可获得红利分配。
本主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生息金额由本公司确定并定期告知您;
(3)您和本公司约定的其他领取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内,您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本主合同终止时,您未领取的红利及其累积生息将根据您提供的账号给付给您。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本主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每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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