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18周岁以上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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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是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给付 在本合同生效满十年且被保险人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您申请并经我们同意后,在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照当时账户价值的10%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年金。保险单账户价值按已姐夫的养老金金额作相应地降低。当保险单账户价值余额不足1000元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给付养老年金后,保险单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按照每个保单周年日之后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单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账户价值以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并接受理赔申请后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 | ||
产品特色 | 品牌有优势:国务院直属第一家金控品牌,购买更安心; 收益更稳健:甄选优质低风险投资品种,财富稳健增值; 购买成本低:无申购费用; 服务讲品质:诚信保障,客户为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