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投资连结保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18至60周岁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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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是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含)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并接受理赔申请后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的105%向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一)、(二)两项费用作为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根据被保险人身故当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乘以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其 体如下: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但不满41周岁,该比例为60%;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该比例为40%; 3、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61周岁,该比例为20%。 (二)在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并接受理赂中请后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 二、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本合同满期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 品牌有优势:国务院直属第一家金控品牌,购买更安心; 收益更稳健:甄选优质低风险投资品种,财富稳健增值; 购买成本低:无申购费用; 服务讲品质:诚信保障,客户为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