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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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照约定的生存年金领取方式给付生存年金。您可从下列方式中选择一种,作为被保险人生存年金领取方式。
在年金领取日之前,被保险人可以变更领取方式;开始领取生存年金之后,不允许变更领取方式。
(1)一次性领取。我们按照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一次性给付生存年金,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注销,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我们将根据本公司在约定的年金领取日提供的年金转换类型及标准,将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全部转换为年领或月领年金。转换后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注销。
(3)按约定分期领取。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起及之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零时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或每月按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付生存年金,给付后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价值相应降低,如个人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约定的生存年金,本公司将对该账户进行结算后一并给付结算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余额,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注销,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分期领取方式和比例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被保险人在分期领取期间身故或全残,其身故或全残受益人一次性领取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个人账户价值余额,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注销,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选择按约定分期领取生存年金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我们当时规定的分期领取生存年金的最低账户价值要求,若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时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余额低于我们当时规定的分期领取生存年金的最低账户价值要求,我们将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注销,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该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注销,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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