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5年 |
发行机构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百年人寿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①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满18周岁,百年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②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百年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其具体比例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有关,具体比例如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年龄 返还所交保费 0-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以上 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 百年人寿按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