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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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前身故,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2)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5%。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分配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
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您,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在本合同已附加万能保险合同且附加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视为您同意将现金红利转入附加险合同的万能账户,保单现金红利分配时自动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转入附加险合同的保单账户。
在本合同未附加万能保险合同,或附加万能保险合同但万能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1) 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若红利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则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在本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我们将予以扣除。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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