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健康医疗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自保险单上记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保险期届满之日二十四时止。 |
发行机构 |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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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日二十四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2)风险保额。 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进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我们将给付护理保险金,可用于支付被保险人所需的护理服务与费用;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护理保险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观察期结束当日二十四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2)风险保额。 健康维护保险金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当日二十四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