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十五年 ,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保险单上载明的合同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
发行机构 |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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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年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含当日),如被保险人生存,年金受益人可以向我们申请给付年金,年金领取的方式为按年领取: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金领取日起,如被保险人于首个年金领取日在每年的对应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2%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年金金额等额减少,本合同继续有效。 每个保单年度内已领取的年金与该保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之和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我们每年按照约定给付年金之后,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数额,如果保单账户价值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我们将不再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当期年金。一旦年金的给付中断,需要年金受益人重新申请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等于合同期满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