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自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期满日止。 |
发行机构 |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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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 本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仍生存的,本公司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按照本合同已交保费的20%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当个人账户价值余额不足人民币1000元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