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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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向年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年金金额。
(二)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合同仍有效,其年金领取方式为年度领取的,我们按基本年金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其年金领取方式为月度领取的,我们按基本年金金额的十二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应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本合同的保险责任。
红利及红利分配
1、红利来源:本产品的红利来源于死差、利差。其中死差是指实际的死亡发生率与预期的死亡发生率的差异所产生的损益;利差是指实际的投资收益与预期的投资收益的差异所产生的损益。
2、 红利分配方式:红利以现金红利的方式进行分配,若本合同于保单周年日及该保单周年日之前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有效,我们将根据该保单年度适用的红利分配方案向您派发该保单年度的红利。在红利最终确定以后,我们会向您寄送该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
您分红分配的具体情况。
3、 红利实现方式:您可以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和抵交保费的任何一种方式获得分配的红利。若未作选择,我们将视作您选择了“累积生息” 形式。
(1) 现金领取:若您作此项选择,领取红利时,您需持我们的红利通知书和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累积生息:若您作此项选择,则每年的红利将被保留在我们这里累积生息,其利率由我们每年公布。累积生息而产生的累积红利可由您随时书面申请以现金形式领取,未领取部分将和其他保险利益一起支付。
(3) 抵交保费:若您作此项选择,现金红利将被划至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帐户;在保险费支付期结束后,如果您没有要求变更为其它红利领取形式,我们将视作您变更为“累积生息”。
4、 红利分配政策及确定保单红利的影响因素: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我们以该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为基础,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我们将不低于可分配盈余85%的部分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可分配盈余确定后,我们根据每张保单对可分配盈余的贡献按比例分配(可分配盈余总额来源于死差、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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