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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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未满18周岁,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保单现金价值与您累计已交保费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累计已交保费的12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表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表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表:
到达年龄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40周岁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保单现金价值与您累计已交保费的160%较大者
41-60周岁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保单现金价值与您累计已交保费的140%较大者
61周岁及以上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保单现金价值与您累计已交保费的120%较大者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公司的相关分红政策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进行分配。
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红利分配情况。
红利领取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本合同终止或您申请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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