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届满28日至65周岁(含)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10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
发行机构 |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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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红利分配情况。 | ||
产品特色 | 满期返还 成就财富 保单分红 抵御通胀 保单贷款 方便急需 身故保障 有难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