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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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本合同的首个年金领取日有四种选项,分别为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55周岁、60周岁和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年金领取的方式为按年领取和按月领取两种,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
(1)按年领取:每期年金领取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年金领取日为自首个年金领取日起的每个保单周年日。
(2)按月领取:每期年金领取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4%,年金领取日为自首个年金领取日起的每个保单周月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年金领取方式的变更,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变更后的年金领取方式自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生效。
2、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我们将按您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扣除已领取年金之后的余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如已领取的年金大于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我们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单红利
1、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的红利
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我们会在每个保单年度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2、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 现金领取;
(2) 累积生息:即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储存生息,并在您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利息将不再参与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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