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凡出生满三十天(含三十天)以上、七十周岁以下(含七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 保障期限:10年 |
发行机构 |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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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3年、5年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系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金额是不保证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约定利率累积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 ||
产品特色 | 满期给付,专款专用 10年保险期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专款专用,帮助投保人有序规划人生重要财务需求。 两种选择,聚沙成塔 可享受保单贷款,解燃眉之急,选择3年或5年交费,用较小的压力,累积一笔更大的保险金。 身故保障,后顾无忧 以30岁张先生为自己投保,5年交,年交保费10万为例,其身故保障最高可达80万。 红利领取,锦上添花 当年度公司分红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给投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