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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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给付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并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运输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运输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运输意外身故保险金”,并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24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但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分配红利。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我们每年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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