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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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后,至被保险人年满100 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每生存至其中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扣除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则自其身故后首个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最后一次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身故的,我们均不承担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保险费豁免开始后,我们将不接受关于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的变更申请。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全残,则自投保人全残鉴定日后首个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本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投保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投保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发生本合同所指全残的,我们均不承担该次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我们开始承担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后,如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指全残的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我们。自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指全残后的首个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我们停止承担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投保人需继续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豁免开始后,我们将不接受关于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的变更申请。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每一保单年度,如果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向您进行红利分配。如果有红利分配,我们将在保单红利派发日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确定向您分配的红利金额。
保单红利派发日为本合同生效日在之后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每一保单年度,我们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的领取
如您与我们约定了万能保险合同保单账户,本合同项下的红利将于本合同约定的保单红利派发日转入您与我们约定的且您作为投保人的万能保险合同保单账户。
具体事项以万能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如需将上述红利领取方式变更为现金领取,您可以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
如您未与我们约定万能保险合同保单账户,本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仅能为现金领取。
如保单红利领取方式为现金领取,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单红利派发日,您可以以现金方式领取红利。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单红利派发日您未领取,红利留存在本公司
期间不产生利息。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转入您作为投保人的万能保险合同保单账户的红利将不参与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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