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至八十周岁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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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一、养老年金 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养老年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养老年金。自养老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养老年金,给付比例由养老年金受益人在申请时与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申请当时本公司的规定。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养老年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养老年金;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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