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18周岁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
发行机构 |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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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是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个人账户价值减少为0,且本合同效力终止; 2.年金 自本合同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由被保险人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若被保险人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5%向被保险人分期给付年金,同时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当保险单周年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不足500元时,我们将剩余全部个人账户价值作为最后一期年金给付被保险人,同时个人账户价值减少为0,本合同效力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