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终身寿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凡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 保障期限:终身 |
发行机构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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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削减或恢复,则以变更后、削减后或恢复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见3.2及5.6)。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指以下三者中较大者: (1)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3)本合同所交保险费(见8.5)(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其中,给付比例按下表规定:被保险人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不满18周岁(见8.6) 100% 满18周岁但不满41周岁 160% 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 140% 满61周岁 120%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加上当前的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的年龄。 若本合同附加的“人保寿险附加富贵一生重大疾病保险(B款)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个人账户价值和所交保险费均按该附加合同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本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