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投资连结保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 起计算,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
发行机构 |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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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是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当日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保险金额+已交保险费×(1+风险比例)。 二、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当日保险费已经转入投资账户,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基本保险金额+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保单账户价值×(1+风险比例)。 上述“风险比例”的取值如下: 到达年龄 风险比例 18至40周岁 60% 41至60周岁 40% 17周岁(含)以下或61周岁(含)以上 20%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