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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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 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
到达年龄 比例
0-17周岁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红利及红利分配
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红利分配和红利分配方案,并会向您寄送该年度的红利通知书。红利公布日为每年的6月1日。若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派发日为保单周年日。
当本主险合同效力在红利派发日之前因合同解除、给付等原因终止,我们不支付当年度红利。
本主险合同的红利来源仅限于分红业务产生的可分配盈余,与公司的其他业务盈余无关。
1、分红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来源包括死差、利差、费差及其他来源:
(1)利差:本年度实际投资收益率与预定利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2)死差:本年度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3)费差:本年度实际费用率与预定费用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4)其他来源:其他精算评估方法、基础、税收政策同财务核算方法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损益。
2、本主险合同的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领取方式为: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并按我们每年宣布的红利累积利率累积生息。
3、红利的确定过程及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我们每年对上一会计年度的分红业务进行核算,确定上一会计年度的分红业务盈余,并根据现有分红业务以往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预期的未来经营状况确定当年的可分配盈余总额,然后按照每张分红保单对公司分红业务可分配盈余的贡献,将当年的可分配盈余公平地分配至每张保单。
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包括:实际投资收益率、预定利率、实际死亡率、预定死亡率、实际费用率、预定费用率、保险金额、性别、年龄、交费期间、保险期间、保单年度、年金领取时间(如果该产品有年金领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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