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 保障期限:5年 |
发行机构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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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百年人寿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满期时生存,百年人寿按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百年人寿按以下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部分领取的账户价值后的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账户价值。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5或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身故,百年人寿按以下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部分领取的账户价值后的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与基本保额之和。其中,具体比例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有关,具体比例如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 账户价值的对应 比例 0-17周岁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