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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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每一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养老年金有年领和月领两种方式,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
(1)按年领取养老年金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其后的年对应日,年领取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2)按月领取养老年金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其后的月对应日,月领取金额-8.5%×年领取金额。
年月对应日指的是保单生效日在每年/月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如果您未选择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满期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进行分配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红利分配情况。
红利领取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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