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终身,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
发行机构 |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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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自下列两个日期较迟者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3%给付养老年金。给付养老年金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养老年金金额等额减少。 (1)本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 (2)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每个保单年度内给付的养老年金不超过累计所交保险费的20%。 累计所交保险费指本合同一次交清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及转入保险费之和。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