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 | 投保年龄:出生满三十天(含三十天)以上、六十五周岁(含六十五周岁)以下 | 保障期限:5年 |
发行机构 |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是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单账户设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公司收到书面理赔申请书及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乘以给付比例系数。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单账户设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系数。 身故时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系数 17周岁及以下 120% 18周岁至40周岁 160% 41周岁至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保险期间届满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 【专业投资,专业配置】由珠江人寿专业投资团队精心为您配置各类投资工具,均衡风险和收益,力求资产价值的长期稳定增长,为您的资金提供专业化的投资决策; 【账户收益,公开透明】每工作日公布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价格,并定期向您寄送账户投资报告; 【资金周转,方便灵活】若您的资金需要周转,可申请部分领取或保单质押贷款,操作灵活方便,投资更具弹性。 【身故保障,人性关怀】身故保障与投资服务兼具,被保险人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彰显人性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