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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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一、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达到养老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养老年金起领年龄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如需变更为按年领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养老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
三、自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按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之和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养老年金,给付后账户价值等额减少。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养老年金受益人可以申请变更养老年金的给付比例,但每次养老年金领取的金额、养老年金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应符合我们的规定。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由投保人决定给付方式,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设立保留账户,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留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保留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由投保人决定给付方式,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已设立保留账户,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保留账户价值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保留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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