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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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 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根据该被保险人的选择,按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养老保险金:
1. 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金额转换为本公司当时提供的年金保险,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分期领取方式给付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原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申请之日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金额中已归属该被保险人部分,向该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发生全残,本公司按全残保险金申请之日的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金额中已归属该被保险人部分,向该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单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是不保证的。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任一年度内,若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本公司将于红利分配日派发本年度红利,且向投保人寄送本年度红利通知书。
保单红利领取方式
投保人在投保时须选择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可以选择下列3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本合同的红利根据本公司已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方式累积,不足一年按天以单利累积计算。本合同累积的红利将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请求时给付,或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后给付;
3. 自动划入账户: 个人账户下的单位交费账户和个人交费账户对应的红利在分配后分别划入相应账户,等值增加相应账户金额;团体账户对应的红利在分配后将划入该账户,等值增加该账户金额。 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享有变更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变更后的领取方式仅适用于变更后分配的红利,且不影响变更前已分配的红利。 红利分配日为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某一会计年度内该保险单周年日与本公司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日的较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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