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 保障期限:5年 |
发行机构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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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具体比例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3有关,具体比例如下: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 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 0-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额4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保险单分红是不确定的。 我们会向您提供每个保单年度1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我们提供“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并宣告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给付。 您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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