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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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年交方式下指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本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本合同交费年数)乘以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月胶方式下指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本合同已经过保单月度数(交费期满后为本合同交费年数X12)乘以本合同的月交保险费。
本合同的“交费年数”指您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对应的年数。
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本合同的“月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月交保险费。
生存年金
本合同生效满六个保单年度后,自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每个保单年度按照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单红利的确定及派发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派发给您。我们会向您提供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我们提供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领取保单红利或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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