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七天至六十五周岁之间(含六十五周岁) | 保障期限:终身 |
发行机构 |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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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是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我们在收到身故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后,于第一个计价日计算出的保单账户价值; 2.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本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年金及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 (二)年金给付 自本合同生效满十年且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周岁后,若被保险人在此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且当时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我们将按当时保单各投资账户价值的5%之和给付年金,且每保单年度年金给付总金额以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当时保单各投资账户价值指按保单周年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保单各投资账户价值。给付年金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年金金额等额减少。 二、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