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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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领取频次、开始领取年龄及领取日
养老年金的领取频次分为年领和月领,投保人可以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其中一种方式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其中女性不低于55周岁、男性不低于60周岁。本合同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到达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二个及以后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在之后每年或每月(按养老年金领取频次确定)的对应日,如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领取频次向该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其金额为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之和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后账户价值等额减少。给付比例范围如下表,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给付比例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领取频次\给付比例范围 给付比例下限 给付比例上限
年领 1% 10%
月领 0.1% 1%
若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之和低于本公司约定的限额,则本公司按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之和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注销。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之和向该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价值转入公共账户,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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