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十八周岁(含十八周岁)至七十五周岁(含七十五周岁) | 保障期限:若您选择一次交清的付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全部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
发行机构 | 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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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合同仍有效,我们按照本合同满期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累计应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按下表约定);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 累计应交保险费的比例 十八周岁至四十周岁 160% 四十一周岁至六十周岁 140% 六十一周岁及以上 120% 二、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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