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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拉黑”:73家私募不予登记 131名律师被“点名”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7-12-22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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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基协“拉黑”:73家私募不予登记 131名律师被“点名”)

前天(12月2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首批不予办理登记的申请机构名单及所涉律师事务所、律师情况。

在今年11月建立不予登记公示制度后,监管动真格了,共有73家私募申请机构不予登记,62家律所被通报,131名律师被“点名”。

三大类不规范行为导致不予登记

基金君看了一下,这次被公示的私募申请机构主要存在三大类不规范行为,导致不予登记。其中,申请机构自己或者和律师等串谋,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情况比较严重,在三类不予登记情形里是最多的:

第一、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第二、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

第三、申请机构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 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规定的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

协会建立不予登记制度

律师累计3次出问题3年禁入

今年11月3日,中基协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明确建立私募申请机构不予登记制度,协会表示,将定期对外公示不予办理登记的申请机构名称及不予登记原因,同时公示为该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名单。

同时,协会还表示,律所、经办律师,如果没有好好尽责做法律意见书,将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协会确立了累计案例次数的工作机制,律师如果累积三次给不予登记的私募申请机构出肯定意见,将被三年“禁入”,协会不接受其出的法律意见书:

(1)给一家不予登记的私募出具肯定意见,协会第一次是,通过电话沟通、现场约谈等多种途径及时提醒律师要尽责、合规。

(2)给两家及以上不予登记私募出具肯定意见,在三年内,经办律师再接业务,还需要别的律师出具复核意见,协会将情况通报给律所。

(3)给三家及以上不予登记私募出具肯定意见,在三年内,协会不接受经办律师及事务所的私募法律意见书,还将通报给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

73家私募申请机构、131名律师被“点名”

最后,基金君放上第一批不予登记机构和相关律师的详情名单,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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