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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比例分红引热议 交易所关注合理性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于德江 2019-03-18 0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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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2018年3月上市,深交所追问公司上市当年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具体原因,与招股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是否前后矛盾,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利润分配的情形。

(原标题:高比例分红引热议 交易所关注合理性)

证券时报记者 于德江

上周沪深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问询函件45封,数量上回升明显。

裕同科技、华宝股份因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裕同科技拟每10股转增12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华宝股份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0元(含税)现金股利,总额超过24亿元。预案披露次日,裕同科技、华宝股份均一字涨停。

深交所要求裕同科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等因素,补充说明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情况及理由;结合公司目前的股价、市盈率、市净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价的交易风险;补充披露方案的筹划过程、参与筹划人,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因为超高的分红金额,华宝股份的利润分配方案吸引了更多的关注,也引发了一些讨论,深交所关注函追问得更加细致和深入。

深交所注意到,华宝股份《招股说明书》显示,募集资金中的6.4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原因是公司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此次利润分配的总额达到24.64亿元,占华宝股份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的97.91%。因此,深交所追问华宝股份此次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要求公司分析该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是否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华宝股份2018年3月上市,深交所追问公司上市当年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具体原因,与招股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是否前后矛盾,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利润分配的情形。

华宝股份控股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81.1%,按此分配预案将获得近20亿元分红,这也是引发市场热议的因素之一。深交所要求华宝股份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及大股东、中小股东获得的分红金额等,核实说明高比例分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华宝股份说明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短期及长期融资计划及融资必要性;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能否按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5%以上股东等近期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筹划利润分配事项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当前,华宝股份尚未对深交所关注函做出正式回复,不过其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时表示,此次分红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资金来源为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不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现金流;截至2018年底,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约为34.31亿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约为25.16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61.17亿元(扣除募集资金余额后约为46.99亿元),公司有能力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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