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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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比例若无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括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其他交易市场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借款;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境外发行的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境内外发行的货币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以上债权类资产占产品资产总值的投资比例为 80%-100%;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和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发行的上市流通普通股、优先股、股票定向增发,境内外发行的股票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仅投资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国债期货。以上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占产品资产总值的投资比例为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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