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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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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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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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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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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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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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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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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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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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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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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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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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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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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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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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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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过对特定股票定向增发投资机会(包括定增折价投资机会)的把握获取投资收益,辅以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策略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寻求可控下行风险下的稳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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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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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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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在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权益类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买卖、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买卖、定向增发)、定增主题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为 0-10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期限在 1年以上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期限超过 7天的债券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投资比例为 0-100%;
(3)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 1年内的国债、期限在 7天内的债券逆回购等,投资比例为 0-100%;
(4)本集合计划如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上述计划的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需满足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投资比例为 0-100%;
(5)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计划资产中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 100%。股指期货的投资目的为对冲定增股票现货组合的系统风险,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 0;股指期货的投资须依从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任一交易日日终,本集合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证券市值和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合计应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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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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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新股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申购策略、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商品基金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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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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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收益*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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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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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属于“高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适合向“积极型”的投资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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