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并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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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 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照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