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医疗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被保险人于约定的离境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完成出境手续时开始生效,至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终止日北京时间24 时或被保险人返回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且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完成入境手续时终止(两者以较早者为准)。被保险人在境外驻留期间离开境外常住地的商务或休闲旅行期间,本公司承担每次旅行45 日内的各项约定保险责任。 |
发行机构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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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驻留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紧急救援的,本公司提供24 小时救援热线电话(以下简称“救援电话”)服务,并通过本 公司授权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中的一项或多项: (一)境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以下简称“救援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入院治疗的,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但每一事故或急性病医疗费 用低于约定免赔额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且本公司累计承担境外医疗费用总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超过其保险金额的费用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和救援机构均不再承担该项保险责任。医疗费用项目包括: 1.住院医疗费用; 2.门诊医疗费用,不含紧急牙科治疗费用; 3.辅助设备费用,且不超过约定的该项费用限额。 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即将终止时病情尚未稳定而不能及时转送回国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直到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可以转送,但最长时间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5 日为限。如被保险人被转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仍需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被保险人因境外同一意外事故或急性病所导致的合理医疗费用,但最多承担30 日的住院医疗费用责任。 (二)紧急牙科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需要以缓解疼痛为目的的牙科治疗,包括简单的或临时的、为了恢复假牙和替换牙齿功能的填补或修补治疗,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紧急牙科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每一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牙科门诊费用低于约定免赔额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且本公司累计承担费用总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超过保险金额的费用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和救援机构均不再 承担该项保险责任。 (三)紧急救援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紧急救援的,应及时拨打本公司提供的24 小时救援电话通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将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并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医疗援助时,本公 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安排就医和紧急医疗转送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需要医疗援助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至离事发地最近的医院就医或安排离事发地最近的医生至事发地为被保险人治疗并承担相应的运送费 用。如授权医生认为事发地医院的医疗条件无法满足被保险人治疗的需要时,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转送到更适合其治疗的医院并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如授权医生认为病情需要或事发地法律要求,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派遣医护人员护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所在地及其合理路程范围内的医院的医疗条件无法满足被保险人治疗的需要时,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常驻地的医院或离其常驻地最近的医院并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如授权医生认为病情需要或被保险人所在地法律要求,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派遣医护人员护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转送回国 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经稳定可以旅行时,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以经济交通方式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票(含机票、 火车票、汽车票或轮船票等,以下同)。如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票因救援过程而失效,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的回程票费用。如被保险人未购买原始回程票,回程票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如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或被保险人所在地法律要求,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派遣医护人员护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被保险人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后,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该次保险责任结束。 3.遗体安排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身故,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按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承担保险责任,但累计承担费用总额以各方式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遗体转送回国 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以正常航班将被保险人的遗体从身故地转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离其常驻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承担灵柩费和运送灵柩的费用。若被保险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或为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人士的,本公司可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转送至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国(或地区)或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 (2)遗体火化和骨灰运送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遗体在被保险人身故地火化,并用正常航班将骨灰盒转运送至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常驻地。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火化费用和骨灰盒 转送回国的费用。 (3)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被保险人身故地就地安葬并承担相关费用。 4.其它救援服务事宜和保险金 (1)医疗信息如有需要,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在被保险人出境前后向其提供备选医疗方案信息。 (2)住院救援服务 如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提供治疗跟踪和费用支付保证或结算垫付服务。 (3)搜索、救援和寻找费用 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需要搜索、救援和寻找的,经救援热线电话通知救援机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采取行动并在约定的搜索、救援和寻找费用保额内承担费用给付责任。本公司累计承担安排就医和紧急医疗转送、转送回国、遗体安排、其它救援服务事宜和保险金等救援责 任各项费用的总额以约定的紧急救援保险金额为限,超过的部分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和救援机构均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以上各项保险责任中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均按费用实际支付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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