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责任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烟花爆竹燃放结束时止,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
发行机构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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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下列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 (1)诉讼费用; (2)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 ||
产品特色 |